2020年贵州黔西南望谟县阳明国学幼儿园招聘公告(17人)

来源: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政府时间:2020-10-22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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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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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县政府、县教育局有关要求,望谟县阳明国学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及工作人员,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幼儿园长、教师、保安、厨师等共17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2020年望谟县阳明国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招聘,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应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0年10月27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m.gov.cn)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不休),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公司第二办公区人力资源市场(县财政局一楼)。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进场前需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望谟县阳明幼儿园招考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见附件1),1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6.个人承诺书原件(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教师资格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填写);

7.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本次报名,每人按100元的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软橡皮,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保安、炊事员实行结构化面试(不进行笔试)。

成绩将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六、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低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面试设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公司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岗位试教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谟县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察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薪资待遇

1.园长: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45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50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2.办公室综合岗(保教员、保健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5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40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3.教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3500元/月)+绩效+班主任津贴+四险一金。

4.保育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22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5.保安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23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2500元/月)+绩效+四险一金。

6.炊事员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底薪3000元/月以上。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按底薪(3300元/月以上)+绩效+四险一金。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试教。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望谟县人力资源公司。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725777

附件:附件1 岗位一览表(定稿).xlsx

附件2 报名表.docx

附件3 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 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docx

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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