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应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0人)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24-11-01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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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3日


附件:

1.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58YC),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987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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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审查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各岗位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考试考核现场和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c.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他社会招聘”栏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区教委:023—49872524;

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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